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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征求《参照药预沟通办法(试行)》意见
日期:2026-01-12 14:18  点击:2

为落实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医保发〔2025〕16号)有关要求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参照药预沟通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(周五)17:00。
 
  电子邮箱:yysmlc@nhsa.gov.cn
 
  国家医疗保障局
 
  2026年1月9日
 
  《参照药预沟通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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